时间:2021年11月02日 信息来源:国资委财评科 点击: 次
各监管企业:
按照《廊坊市审计局关于收集国有企业相关资料的通知》要求,对委监管企业基本情况及经营状况进行摸底调查。现将监管企业相关资料收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资料内容
报送资料内容为各监管企业(一级公司)2020年12月底和2021年9月底监管企业基本情况及经营状况(具体内容见附表)。
二、报送时间、要求及方式
(一)报送时间。2021年11月4日12:00前报送相关资料。
(二)报送要求及方式。由监管企业负责填报,对所上报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所有上报资料均报送电子版,纸质版盖章扫描后报送至203房间(包括附表1、附表2)。
附件:1.廊坊市市属国有企业基本情况表
2.廊坊市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状况表
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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