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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机关部室名称及职责

时间:2021年10月20日 信息来源:国资公司 点击:

    公司共设11个部室,分别为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安委办、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资产管理部、法务部、审计部。

(一)办公室负责公司文秘、机要、保密、档案及文印工作;负责公司领导批办事项及主要会议议定事项的分办、督查督办工作;负责起草公司重要文件、报告、总结和主要负责同志讲话材料;负责重要会议、公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公司各类资产的配备、使用、保管、维修、处置、清查、盘点等工作;负责公司事务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车辆管理、食堂管理、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维护保养等工作;负责公司值班值守工作;负责与各出资企业组织协调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党委办公室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委的有关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负责抓好党支部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促进本单位其他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负责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以及党的各项基本知识;负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负责管理及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负责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负责《中国共产党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录入及日常维护;负责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测算并收缴党费;负责协助本单位做好成绩考核、民主评议,监督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及对职工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纪委办公室负责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公司规章制度履行纪检监督职能;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内部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和执行上级管理部门与公司的各项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的情况;负责配合上级纪检部门检查、处理公司及直属公司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负责受理人员检举、控告、申诉,维护合法权益,做好来信来访、举报登记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落实;负责抓好公司及直属公司党风政纪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督促指导直属公司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会办公室负责加强工会组织建设、负责工会会员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负责工会换届选举工作;负责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换届选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各项文化、体育、教育等集体拓展活动;负责协助和督促公司改善职工生活条件,办好集体福利事业工作;负责争创“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等省级、市级荣誉称号工作;负责“职工互助一日捐”的组织、救助、申报工作;负责开展有关女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组织每年一度的女职工两癌筛查工作;负责国资公司职工“独生子女父母退(离)休一次性奖励金”的申请发放工作;负责对困难职工的建档、申报、帮扶、慰问工作;负责市总工会、国资委系统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安委办负责公司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对公司及下属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负责组织消防演习,建立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会议记录并存档;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应急预案演练;负责提高公司全体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能力;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员调动、招工、离职,劳动合同及协议的签订、解除、续签;负责薪酬制度的更新与完善,薪金的套算、调整,开具收入证明;负责各项社会保险的申报、增减、转移、基数调整,大学生社保补贴申报;负责人事档案的收集、审核、整理、转递;负责干部人事任免工作;负责公司全体人员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公司人员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公司人员请销假管理工作;负责中层正职以上管理人员及财务相关人员出入境备案与撤销;负责各类职称的组卷申报与统计工作;负责组织总部及各直属公司做好年底考核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各项人事制度;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财务部负责遵守国家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遵守财务人员职业道德;编制各项财务预算与决算及执行情况报告;负责货币资金的管理及调度,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计划用款和报批手续,合理控制使用资金;负责日常会计核算,审核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编制财务报表,确保货币资金日清月结,账证、账实相符,如实反映财务状况;编制会计账簿,装订归档会计档案并妥善保管;负责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做好账务处理与资产盘点工作;按期编制工资表,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负责公司纳税申报业务,依法纳税,及时上缴税款;负责监督和指导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定期汇总上报其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并分析潜在风险;负责公司证照及财务印鉴的保管,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资产管理部负责市属国有(集体)企业在改制、破产过程中剥离及核销资产的具体接收和处置工作;负责设立处置资产收益专户,建立健全接收处置台账和收支报告,经公司审核报市国资委备案;负责公司的其他实物性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市属国有(集体)改制、破产企业退(离)休人员独生子女父母退(离)休时一次性奖励;负责调查、处理改制、破产企业后续遗留问题;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法务部负责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建立、检查和改善法务组织架构,制定法律事务相关工作制度,优化和再造工作流程;负责把握企业整体法律风险,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加强常规性环节法律风险的控制,为企业的内控体系提供法律支持;负责协助公司各部门以及直属公司修订、完善合同管理实施办法;会同相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负责参与项目谈判,提供法律意见,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负责就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提供法律建议和法律风险提示;负责企业内部制度的合规性审核;负责参与处理诉讼(仲裁)活动及非诉法律事务;负责经公司董事会(支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后,联系管理外聘法律中介机构。

(十)审计部负责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拟定并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和流程,制定审计计划;负责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组织进行公司各项审计;负责拟定审计方案,起草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等审计文书;负责及时发现公司潜在问题和风险,提出改进意见;负责出具内部审计报告,将审计结果上报公司领导;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及相关部门审计意见的执行情况;负责审计过程中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配合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全面负责公司内、外部财务审计工作;负责跟踪监控公司的财产和资金使用情况、流程运行状况,分析资产报表,判断企业运行效率,及时发现风险并提出改进建议;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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