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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城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前三季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汇报

时间:2021年10月18日 信息来源:城建集团 点击:

根据《河北省国资委关于推进监管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和《廊坊市国资委关于推进监管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我公司对照要求,把信息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完善各项措施,认真做好信息发布工作,确保《意见》有效施行。现将2021前三季度城建集团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前三季度,我公司信息公开工作在贯彻市国资委关于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中扎实推进、全面开展,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我公司成立了由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总经理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和各分子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和推进,并将工作职责落实到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管,分管领导具体抓、抓具体,职能科室抓执行、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我公司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公司制定完善了《城建集团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全面规范和完善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明确信息公开的流程和要求,健全了责任制度、审议制度、保密和风险评估制度、备案制度、反馈制度、考核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从根本上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开展。

(二)规范建设,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一是按照《廊坊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信息公开目录指引》确保信息公开的完善。认真抓好《城建集团信息公开目录》的规范完善工作,全面梳理我公司的各类信息,做到规范化、系统化地公开信息。

二是高度重视依法公开。认真审核,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经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同意后公开信息,确保公司公开的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对依法应当保密的,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三)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一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力度。组织专门人员对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二是坚持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行义务提供信息的人员,实行限期整改或警告处分。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相关信息。公开了公司工商注册、组织架构等相关信息。

2.重要人事变动。重点公开了公司领导职务变动、总部机关部室负责人职务变动等信息。

3.员工招聘信息。按照相关政策,重点公开了招聘公告、招聘结果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1、对外公开内容中的重大事项,根据具体情况通过“上墙、上报、上网”等形式公开。规范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规范公开监督制度,日常公开事项主要通过信息宣传栏公开。对内公开的内容通过板报、会议、文件、简报等形式进行公开。

2、制印展牌、说明、指示等,方便群众来访。

3、设立办公室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4、制度性、政策性的内容实行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做到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做到逐段公开,突发性的重大事项根据需要随时公开。

5、公开领导电话,开通与群众、社会的对话渠道,加强与群众的对话和交流。

6、并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干部职工对本公司推行信息公开方面的意见。

三、存在的问题

信息公开工作业务量大,公开途径比较单一,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公司信息公开的社会影响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大工作力度,变被动为主动,变不积极为积极,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并逐步扩大公司信息公开范围。

(二)加强业务培训。做好我公司信息发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充实和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机制,逐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严格目标考核,积极解决在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证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廊坊市城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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