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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年11月02日 信息来源:国资委安全科 点击:

各监管企业:

现将市国资委《2023年“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企业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31日

  

2023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国资系统消防宣传工作全面提升全系统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按照市安委办、市消委办《关于开展2023“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廊安办2023222号)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以及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消防宣传月活动作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集中宣讲、专题研讨、培训演练等形式,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理念,切实增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消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发动全系统人员积极参与,营造浓厚氛围和强大声势。

二、活动主题

预防为主,生命至上。

三、活动时间

2023111日至30日。

四、主要活动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致训词五周年主题宣讲活动。各企业要重温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把握消防工作形势,了解消防工作现状,着力解决制约消防工作的瓶颈性问题。各企业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一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以及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论述集中学习,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

(二)开展媒体大宣传活动。各企业要利用所属网站、网络学习系统、内部刊物、新媒体账号等,设置“全国消防宣传月”话题,密集推送图文、视频等消防科普作品,形成矩阵效应;道路运输企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在车站、广场等场所悬挂条幅、摆放消防安全知识展板,发放消防安全类实用宣传品;在车载电子屏播放消防安全提示、消防安全知识等内容,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

)开展消防大培训活动各企业要大力推广《全国消防科普资料库》《河北省消防宣传优质产品数据库》《城市消防安全二十条》以及行业标准化消防宣讲培训课件。宣传月期间,各企业要开展消防教育培训“三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火灾警示教育、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一次消防疏散演练。

(四)开展网络答题活动。各企业要用好“全民消防学习平台”,通过在线答题、网络竞赛、积分打卡等形式,组织员工登录学习;河北日报客户端、腾讯公益举办“全民学消防”知识竞赛,各企业要组织干部员工积极参与。

(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消防宣传月”期间,各企业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强化警示宣传,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事故案例、专家授课培训等方式,分级分类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切实推动广大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素质。

)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活动各企业按照《廊坊市国资委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实施方案》(廊国资〔202339号)要求,组织精干力量,对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持续精准查找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鼓励企业根据需要,聘请消防安全专家强化技术指导。

)开展消防大体验活动。各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员工积极参与消防安全体验“四个一”活动,即走一次疏散通道、熟悉一次消防器材、排查一次家庭火灾隐患、参观一次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充分认识“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的开展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以及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的有效载体,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观念,进一步提高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精心组织各项活动,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创新宣传形式。各企业要在主要厂区、门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宣传横幅,要创新形式,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客户端,利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消防安全公益广告等,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消防安全、参与消防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丰富活动内容。各企业要紧紧围绕“预防为主,生命至上”主题,以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为重点,迅速谋划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确保逐条逐项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各企业的“消防宣传月”活动要与落实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紧密结合,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推进、相得益彰。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要因企制宜开展好各类应急预案演练、全员培训等活动,共同推动全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各企业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活动,可联系:廊坊市应急管理局安全专员陈庆森,13582770885;廊坊市社安应急消防中心樊主任,13930649639)。

各企业将《2023年“消防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于1125日前上报市国资委安全生产管理科,联系人:廉文光,联系电话:2223359。

 

附件:2023年“消防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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