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年03月31日 信息来源: 点击: 次
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现将市文明办《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活动开展工作。
请各单位及时反馈活动开展情况,并于4月6日(周四)前将活动总结(文字、图片)报市国资委宣传工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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