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年06月28日 信息来源:国资委综合科 点击: 次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3年5月至7月,对市国资委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10月1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针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整改要求,市国资委党委切实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体检、强基健体的重要契机,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市国资委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全系统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对巡察整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先后召开了3次党委会和1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不断细化整改措施,推进整改落实。
(二)细化落实举措,分类抓好整改。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49个具体问题,制定《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将问题逐一分解到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相关企业,形成《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国资委党委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明确了101条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逐条整改销账,确保推动巡察整改深入开展。
(三)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国资国企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从源头上深入整改,从制度上不断完善,做到真改实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注重从制度机制上找准症结、研究对策,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落实常态化整改工作要求,不断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以制度建设的高质量推动巡察整改的高质量,把巡察整改从“治标”不断向“治本”推进。
二、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梳理出的4个方面49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47个,阶段性任务已办结并长期推进1个,基本完成1个,后续将按照要求持续整改提升。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工作安排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重要论述不够深入扎实”问题
(1)针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不深入问题。一是全面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辑印《习近平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摘编》,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开展自学。二是组织机关和企业党员干部职工重温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开展交流研讨,在思想碰撞中寻找提升国资国企核心竞争力的好办法、好对策。三是对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进行两次“回头看”,对开展理论学习情况进行复盘分析,确保全系统3个县处级班子、149个基层党组织学习全覆盖。
(2)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系列重要讲话不及时、不系统问题。一是在国资委系统全面实行“第一议题”制度,对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创新理论提出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对照市委理论学习安排及时更新、不断丰富学习内容。二是顶格开展主题教育,制定《主题教育专题读书班安排方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教育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等文件,在完成了主题教育规定学习内容基础上,结合国资国企实际开展了深入交流。三是着力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对通过集中统一监管纳入我委管理的新企业,组织开展企业“三会一层”制衡机制、资产负债状况、制度体系和风险隐患专项清查行动,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市场化、规范化、法制化的经营管理机制。
2.关于“推进国资国企保值增值能力不强”问题
(1)针对国资国企保值增值能力低问题。一是下发《关于确认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主业的通知》,逐一核定监管企业主业,定期召开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会议,指导督促监管企业全力做好“拓市场、挖潜能、稳增长、提效益”等工作,2023年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82亿元,同比增长17.7%。二是加大处僵治困工作力度,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逐户明确改革脱困路径措施,通过锁定编制、盘活资产、企业重组等方式,扭转停产停业及无实质化经营企业亏损现状,企业逐步实现正常经营。
(2)针对国有资产质量偏低问题。一是强化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充分运用财务信息系统平台,扎实开展监管企业财务月报、年报统计分析工作,确保归集报送工作及时全面准确。二是提高资产使用效能,依托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运用重组整合、改制盘活、混合所有制、基金运作等方式,加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管理,及时调整和处置超标配置、低效运转或长期闲置的资产。
(3)针对国有企业负债率高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廊坊市国有企业负债约束的实施意见》等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制度文件,印发《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规则》,加强资产负债约束管理和企业负债率目标管控。二是指导企业规范开展融资活动,持续完善重点债务风险指标监测台账,完善债务清偿保障机制,对负债率达到警戒线、管控线的企业纳入关注名单、管控名单,推动企业资产负债率稳步回归合理水平。
(4)针对企业盈利能力不强问题。一是对亏损企业进行分类监督,对有项目但经营管理欠缺的企业,引入合资合作者;对产品市场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对长期亏损、债务沉重的企业,在确保稳定的基础上实施依法破产。二是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严格落实《廊坊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督促企业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提高盈利能力。
(5)针对企业过紧日子思想不牢问题。一是开展监管企业房产闲置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印发了《关于开展监管企业租用房屋用于办公用房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组织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提出解决措施。二是压缩办公室档案室、人力资源档案室、财务档案室及公司会议室等空间,努力以最少的资金投入,立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3.关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还未达到优化”问题
(1)针对“十四五”规划缺位问题。制定了《廊坊市国资系统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规划(2023年-2025年)》,对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未来发展方向作出战略性安排。
(2)针对监管企业整合不彻底问题。一是指导国创集团依法依规推进生产力等三家科技型企业的整合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股权调整及工商信息变更登记。二是加快盘活国有资产和资源,将业务雷同、盈利能力弱、发展包袱重的传统企业整组成为国能供应链集团、城建科技集团、人才发展公司等产业集团,初步形成精简高效的国资国企新布局。
(3)针对国企发展后劲不足问题。一是持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先后组建了物流集团、国能供应链集团、城建科技集团、人才发展集团等产业集团,推动企业向新能源、供应链、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二是全面启动了以对标央企和对标行业一流企业的“两个对标”专项行动,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国企发展动能。
(4)针对企业管理层级臃肿问题。推动监管企业优化组织结构,提高管理效率,构建“业务有进有退、板块专业化经营、管控精干高效”的发展格局,加大对相关企业压缩管理层级工作进度的督导,确保管理层级、法人层级不超过底线。
4.关于“考核‘指挥棒’激励导向作用不明显”问题
(1)针对求快求强导向不明显问题。严格执行《廊坊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修订)》,监管企业主要考核指标目标值低于基准值的(上年实际完成值),年度考核时相应降低考核级别,重要考核指标目标值低于基准值的,年度考核时予以扣减相应分数,从制度层面强化企业发展责任。
(2)针对考核未能做到全覆盖问题。按照《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在现有16家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范围基础上,对新组建、新纳入监管企业下达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实现业绩考核全覆盖。
5.关于“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还需完善”问题
(1)针对董事会制度设置还不完善问题。一是深入推进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规范化建设,健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制度,进一步提升董事会治理效能。二是持续对监管企业子企业董事会工作的精准指导,开展规范子企业董事会建设专项行动,科学界定子企业董事会建设范围,进一步规范子企业董事会职权,不断提升子企业公司治理水平。
(2)针对监事会制度执行缺位问题。坚持立行立改,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了解企业监事会人员配备和运行情况,“一企一策”制定《监事会补充调整方案》,对监事会人选进行了酝酿、考察、审议、公示,目前相关企业监事会主席和监事已全部配齐。
(3)针对国有股东代表履职不力问题。一是召开国有企业股东代表座谈交流会,组织国有股东代表到布雷博(南京)制动系统有限公司、中科建工集团开展交流学习,提升国有企业股东履职能力和水平。二是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运用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多维度测评等方式,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交流、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6.关于“落实省、市重点工作要求仍有差距”问题
(1)针对重点领域发挥国有经济引领作用不明显问题。一是根据企业业务板块需求和生产运营实际,为商贸物流集团配备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二是用好财政各项政策,积极对接市财政局申请财政资金,推动企业实现新发展,同时,主动对接一流企业,开拓思路、抢抓经营,发挥国有企业产业支撑作用。
(2)针对协同央企行动力欠佳问题。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我市央企对接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统筹协调机制、诉求反馈机制、考核工作机制、督导协调机制和数据台账,确保引进央企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印发《引进央企专项考核办法(试行)》,制发《央企明白纸》,推动各县(市、区)提升“一对一”包联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发挥信息和资源优势,加大自身对接央企力度,争取更多央企落户廊坊。2023年,我市共落户26家央企二、三级子公司,其中,二级子公司3家,三级子公司23家,按考核得分位列全省第3。
(3)针对招商引资缺乏实效问题。实施国有企业招商引资突破攻坚行动,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持续开展招商活动。2023年全系统组织开展各类招商引资活动96次,签约项目15个,引进5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6个,成立产业发展基金2支,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招商引资任务。
7.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1)针对对企业重大投资监管缺位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了《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及负面清单,确保企业依法依规开展投资。二是明确年度投资计划审核程序和委内会审流程,督促和引导企业规范投资行为、把握投资方向、提高投资效益、防范投资风险。三是开展项目投资“回头看”活动,召开项目建设暨招商引资工作调度会,为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积蓄后劲。
(2)针对处置企业改制问题缺乏方法和手段问题。督促国资公司作为责任主体加大处置问题力度。加强与出资人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沟通协商,约谈环亚公司责任人,下发催款函敦促还款、制定法律措施预案,对该问题进行系统性督导。
(3)针对疏解企业困境方法单一问题。一是持续推进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从9个方面细化制定53项具体改革措施。二是组织监管企业做好2024年度国有资本预算支出项目的申报,突出资金导向作用,提高对企业项目资金的支持力度,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针对债务风险管控落实不够问题。根据不同行业确定的资产负债率警戒线,逐企逐户督导企业强化约束,对于资产负债率过高的企业,督促其尽快降低资产负债率水平,并将资产负债水平纳入企业年终考核。
(5)针对意识形态风险防范、保密、统战、统计工作尚需加强问题。一是把统战、民宗工作纳入国资委及各监管企业年度工作计划,从思想上强化对统战、民宗工作的重视程度,为统筹部署统战、民宗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开展好系列专题学习、宣讲活动,各级党支部书记讲党课618次,邀请专家学者入企宣讲13次,4644名党员接受了红色教育,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根植于党员干部职工思想中去。三是加强宣传网络平台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印发制度文件,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四是对涉密岗位、人员情况进行梳理,逐一审查是否符合保密工作要求,经审核合格后全部在保密机要局备案。五是设立专人专岗负责财务信息统计工作,形成全覆盖、可追溯,责任明的财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党委对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重视问题。一是定期研究部署,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清单要求,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召开市国资委系统政治性警示教育会议,通报全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情况,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对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了“回头看”,对发现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2)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仍需加强问题。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每半年向党委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二是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抓早抓小,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三是切实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按照业务工作安排及时调整党员所在党支部。
(3)针对日常监管不够严问题。展工作纪律明察暗访,不定期督导检查工作人员在岗情况,对违反纪律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严格落实《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对干部请假手续进行梳理,确保严格规范。
2.关于“工作作风仍需改进”问题
(1)针对程序和规范意识不强问题。做好年度政府采购计划,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组织干部参加财政局举办的政府采购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财务制度的培训学习力度,杜绝不合规和违反程序采购的现象发生。
(2)针对省、市、县工作联动不够有力问题。一是提高业务能力水平。对上级出台的可参照执行的指导性文件,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不折不扣落实上级文件部署要求,做到来文必办、有文必办,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二是持续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指导各县(市、区)压实国有资产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对各县(市、区)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指导支持,推动县级国有企业改革与省、市保持步调一致。
(3)针对出台文件简单套用问题。一是将省国资委新修订的权责清单涉及的89项工作逐项分解,对《廊坊市国资委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进行了修订,目前文件已经党委会研究通过并印发。二是参考全国多个省级地市国资委的具体作法,充分考虑市国资委机关和监管企业实际,对《国资监管责任约谈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为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提供保障。
(4)针对调查研究敷衍应付问题。制定了《主题教育调查研究工作方案》,聚焦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短板弱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共确定14个课题,并建立调研工作台账、动态跟踪进度,确保调研工作高质量完成。
(5)针对企业接待标准就高不就低问题。参照省做法制定《廊坊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相应降低商务接待标准,分别明确一级企业、二级及一下企业人均接待标准限额,杜绝超标接待问题。
3.关于“个别项目经费支出使用不规范”问题
(1)针对记账凭证不合规问题。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务报销管理,认真履行报销程序,对2023年度的报销票据合规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查,做到了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2)针对改变预算用途问题。一是提高支出规划的计划性和预见性,科学完成了2024年度预算编制工作。二是2023年度日常经费支出,均严格按照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以及财政部门要求执行,未发生不可预见或临时性支出等特殊情况。
4.关于“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问题
(1)针对“探头”监控存在盲点问题。一是强化对监管企业的日常监管,党委建制的监管企业均设立纪委,全部企业均已配备纪委书记,并实行专职专责,专司监督,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二是落实监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内容。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力度,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学习教育,不定期对相关情况进行抽查。
(2)针对廉政风险存在管控漏洞问题。一是印发《市国资委党委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按照要求向党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二是深入落实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做到干部任用提前谈、苗头问题提醒谈、关键节点重点谈,促进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化常态化。三是各企业“一把手”均按要求开展党风廉政谈心谈话,对腐败易发、多发、频发的风险点进行全面清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有欠缺情况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针对干部回避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制度文件,从思想上提起高度重视。二是强化各科室之间的协调沟通,对于需要党委会审议研究的人事事项,提前一周提交“三重一大”事项备案表,会前按照人事工作要求提前核对参会人员、列席人员名单,会上讨论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会后复核、存档会议记录,做到人事工作严谨细致、合法合规。
(2)针对大额资金使用标准不一问题。对《市国资委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调整大额资金使用标准,大额资金标准与《党委工作规则》中的资金使用额度要求保持一致。
2.关于“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推进不力”问题
(1)针对党建工作未写入公司章程问题。一是指导相关企业在完成公司制改革的基础上,规范公司章程内容,对企业章程进行了修订,目前完成了“党建入章”工作。二是扎实做好新整合组建企业“党建入章”工作,为企业推进公司制改革扫清了制度障碍。
(2)针对企业党委会前置讨论制度缺位问题。市国资委监管的党委建制企业均已建立了党委会前置讨论重大经营管理清单,对于新成立、新划转企业,第一时间督促指导其开展建立党委会前置讨论重大经营管理清单工作。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问题
(1)针对年轻干部配备未达到要求问题。一是沙盘模拟找准配备路径,逐步形成了“科长+业务骨干+年轻后备干部”梯队结构的配备思路。二是腾出空间选配年轻干部。最大限度用好职务职级并行政策,通过将部分临近退休年龄的科长晋升职级,腾退出的科级职数,优先用于优秀年轻干部选配。
(2)针对领导班子年龄老化问题。一是提高重视程度,委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认真研究,确立了以培养年轻干部为突破口的有效破解路径。二是加大年轻干部储备力度,以重点岗位和重点工作为“练兵场”“点将台”,在急难险重任务中考察培养优秀干部。三是用好机关干部职务职级双通道,对空缺职位优先推荐年轻干部,改善机关干部的年龄结构。
(3)针对中层干部存在混岗现象问题。一是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及成员对“混编混岗”整改不到位问题制定整错措施。二是举一反三,构建长效机制。严格对照问题持续发力,持续巩固深化工作成果,做到久久为功,长抓不放,坚决防止反弹反复和边改边犯,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4.关于“党建基础工作薄弱”问题
(1)针对个别党组织换届选举不规范问题。一是对相关企业换届不规范问题进行督导,指导该企业党支部进行整改,已形成《整改报告》。二是召开了25家基层党组织换届业务培训会议,对各企业党务干部进行换届业务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规范性,建强基层党支部。
(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下发工作提示,指导督促机关各党支部和监管企业党组织严格按照“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的工作流程、程序步骤,规范开展各项组织生活。二是定期抽查《党支部工作手册》使用情况,将其作为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检验党支部工作质量的有力抓手,及时发现不足并进行改正。三是按要求进行支部换届选举,优化支部设置,选优配强党支部班子,加强机关和企业党建工作力量。
(3)针对发展党员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组织召开机关党建工作推进暨党务干部学习培训会,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二是严格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建立党员发展台账,“一人一档”跟踪建档,及时将发展党员各个阶段形成的材料归入档案盒内,确保材料齐全、资料完善。
(4)针对个人剖析走过场问题。一是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印发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通知,指导各党支部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二是严格审核党员个人剖析材料,对不合格材料退回重写,杜绝抄袭、雷同现象发生,对重视程度不够、搞形式走过场的、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及时约谈、通报批评。
(四)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1.针对关于2019年六届市委第四轮常规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18个问题,市国资委党委完成整改18个,但本轮巡察依然发现“部分国有企业长期停产停业”“部分干部工学矛盾处理的不好,重业务轻党建等问题”。一是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及时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结合本次巡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举一反三,坚决杜绝问题重复发生。二是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制定印发了“1+6”主题教育方案,精心组织主题教育读书班,先后5次开展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形成了“班子带学、干部领学、党员深学、全员跟学”的生动局面。三是以“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各级党组织通过“三会一课”进一步研读《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入融合。
2.针对在廊审委办经责报〔2022〕3号审计报告中明确指出的问题,在本轮巡察中依然存在问题。一是按照市财政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要求和各科室申报的经费支出情况,加强预算编制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二是加强沟通协商,确保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规范开展购买服务行为,对购买服务合同签订前做好前置法务审查,对合同进行全方位把关。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系统大学习大普及大落实,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牢牢把握国资国企职责定位,自觉把国资国企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放到全省、全市发展布局中去审视、去部署、去推动,着力找准做好国资国企的突破口,推进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切实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下功夫,不断强化政治担当,整改落实务求实效。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持续整改工作机制,定期研究巡察整改进展和问题,坚持分类施策,进一步拧紧自上而下的责任链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进行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工作,定期分析评估,及时调整完善,适时开展专项督导,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严肃查处,做到交账不“销账”。
(三)在推进巡察整改与高质量发展“两手抓、两促进”上下功夫,切实强化成果运用,提升国资监管水平。坚持“四个结合”,把巡察整改与推进发展改革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影响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把巡察整改与主题教育整改结合起来,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以做强做优做大国资国企的实绩检验巡察整改成效;把巡察整改与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运用好整改成果,将巡察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带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的认识、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提炼上升为政策和制度,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把巡察整改与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切实转变机构职能,优化监管方式手段,加快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
(四)在加强国资国企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上下功夫,有效提升党建水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有效落实,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充分发挥。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厉惩治职工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坚定不移将政治巡察作为国资国企政治体检的重要方式,在巡察整改中不断提升国资国企工作水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使命担当、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决不折不扣完成好整改任务,为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16-2223312;电子邮箱:lfgzwzhk@163.com。
中共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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