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年04月27日 信息来源: 点击: 次
为适应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需要,持续加强廊坊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进一步优化董事会结构,规范外部董事队伍建设,拓展外部董事来源,廊坊市国资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廊坊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进一步充实调整外部董事人才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入库人选,重点从廊坊市域内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相关专业人员中遴选。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修养和较强的产权代表意识,遵纪守法,诚信勤勉,能忠实维护出资人和任职企业的合法权益。
2.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10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或相关经济工作)经历,或具有金融、经济、资本运作、财会、审计、法律、企业管理等方面工作经验或相关专业特长。
3.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能够独立、慎重、负责地履行职责。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能够保证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5.兼职外部董事首次聘任时,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6.符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回避、公务回避有关规定。
7.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对应机构从业满5年以上,具备扎实的相关专业实操经验。其中,廊坊市域内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需具备中级及以上会计职称,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需具备律师执业资格。
(二)资格限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被判处刑罚处罚的;
2.因违规违纪违法或者受到责任追究被免职或者解聘的国有企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曾担任破产清算企业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或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企业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4.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5.按照有关职位禁入规定、失信联合惩戒规定不得担任国有企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适宜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7.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不能兼职的人员。
三、充实调整程序
1.发布公告。本次遴选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在廊坊市人才网、廊坊市国资委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2.人选报名。可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或机构推荐等方式报名,填写《廊坊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并提供相关资格证书、从业证明等材料。
3.资格审查。市国资委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遴选资格。
4.人选评审。全面了解研判遴选人员政治素养、工作实绩、遵纪守法、诚信勤勉等情况,按3:1比例择优确定拟入库人选,由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外部董事专业资格认定委员会进行评审。
5.公示。在廊坊市国资委门户网站等对拟入库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录入外部董事人才库。
6.聘任。根据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市国资委适时从人才库中遴选合适人员,履行相关程序后办理外部董事聘用手续。外部董事实行聘期制,聘期一年。聘期届满拟续聘的,须经任期考核合格后,按规定重新办理聘任手续。
四、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一)《廊坊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一式3份(贴两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蓝底彩色照片,报名人员工作单位及负责人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信用报告。
(六)反映本人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的文字材料(2000字以内)。如出版论文或专著的,将论文或专著名称附在材料后。
(七)个人承诺书。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待评审环节提供,报名时只提供打包的扫描件或电子版即可。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本次集中公开遴选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6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报名表可以从廊坊人才网、廊坊市国资委网站下载。
相关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材料需扫描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zpgzrcgs@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外部董事入库人选报名材料。报名日期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市国资委咨询电话:0316--2223325(工作时间)
监督电话:0316--2223316(工作时间)
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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