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年10月13日 信息来源:国资委办公室 点击: 次
各监管企业:
《廊坊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信息公开目录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已经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引》分为公开类别、公开事项、公开内容、信息提供部门、公开周期、公开时间、公开载体等7部分内容,各监管企业信息公开目录可在此基础上增加项目,但不得减少项目。
二、《指引》中第二行及以下内容为示例,仅供参考,监管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增减相关内容。
三、监管企业信息公开目录中“公开内容”一栏要参照《指引》“公开内容”表述方式,表述要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四、各监管企业要根据《指引》调整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并结合有关部门最新要求和企业实际实施动态调整。
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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